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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养殖41万羽蛋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04-10 00:59        作者:小编

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经审查,我局拟对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养殖41万羽蛋鸡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。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-2024年1月15日(5个工作日)。

  听证告知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机肥最新执行标准、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。

  项目位于鄱阳县高家岭镇韩山村康伍组,属扩建项目,利用现有租用的山地7.2389ha,建设年存栏蛋鸡36万羽蛋鸡项目,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116.3亩,其中2750.47亩用于种植湿地松和茶油树。扩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:主体工程新建3栋蛋鸡舍、2栋育雏舍、1栋蛋库,新建鸡粪风干区;辅助工程新增4台250Kw柴油发电机;环保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、固废间、危废间、安全填埋井、废气处理设施、事故池、废水暂存池、1500m废水灌溉管道等,其他工程依托现有工程。扩建产品方案:年产新鲜鸡蛋8500t、干鸡粪13860t、有机肥1000t,淘汰蛋鸡41万只。

  项目产生的鸡舍区恶臭、有机肥车间恶臭经车间密闭+负压收集,统一经1套生物滴滤池处理,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;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;通过采取低蛋白饲料、在饲料中加入有益微生物及厂区绿化、设置绿色隔离带等措施,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。项目臭气浓度、硫化氢、氨等污染物排放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;食堂餐饮油烟排放执行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(GB18483-2001)。

关于鄱阳县林旺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养殖41万羽蛋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

  扩建项目产生的鸡舍冲洗废水、鸡蛋清洗废水、车辆冲洗废、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“预处理+UASB+反硝化硝化MBR+絮凝沉淀+消毒”工艺处理,后经自建管道输送至山林灌溉。全厂废水排放执行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6/852-2015)中滨湖控制开发带限值、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596-2001)与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(GB5084-2021)中旱作标准从严执行。

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自鸡叫声、鸡舍排风扇噪声、备用发电机噪声等。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,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、消声、减震等综合措施,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标准。

  项目产生的鸡粪部分位风干后外售处置,部分与污泥、饲料残渣、散落羽毛、破损鸡蛋作为制作有机肥原料处置;病死鸡按照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(农医发〔2017〕25号)要求填埋;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;产生的废疫苗瓶、废消毒剂瓶等医疗废物,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。一般固废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20);危险废物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23)。

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,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,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。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,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,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。

 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破碎筛分车间、1#废石综合利用车间、2#废石综合利用鸡舍、有机肥车间、污水处理站、鸡粪烘干区周边100m,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、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。

  主办: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: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:36110000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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